寶泰隆關于獨立董事公開征集投票權的公告
證券代碼:601011 證券簡稱:寶泰隆 編號:臨2017-098號
寶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獨立董事公開征集投票權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
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征集投票權的時間:2017年9月15日、2017年9月18日
(上午9:30-11:30,下午13:30-17:00)
征集人對所有表決事項的表決意見:同意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根據中國證券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
(以下簡稱“中國證監(jiān)會”)頒布的《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并按照寶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其他獨立董事的委托,獨立董事閆玉昌先生作為征集人就寶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擬于2017年9月20 日召開的 2017 年第五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的股權激勵計劃相關議案向公司全體股東征集投票權
中國證監(jiān)會、上海證券交易所及其他政府部門未對本報告書所述內容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發(fā)表任何意見,對本報告書的內容不負有任何責任,任何與之相反的聲明均屬虛假不實陳述
寶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按照《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獨立董事閆玉昌先生作為征集人,就公司擬于2017年9月20日召開的公司2017年第五次臨時股東大會的有關議案向公司全體股東征集投票權。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況、對表決事項的表決意見及理由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況
1、本次投票權的征集人為公司現(xiàn)任獨立董事閆玉昌先生,其基本情況如下:
閆玉昌 男,漢族,生于1958年3月12日,中國國籍,無境
外居留權,中國共產黨黨員,畢業(yè)于中共中央黨校函授學院,大學本科。1992 年至 1994年任七臺河市律師事務所副主任,1994 年至今任黑龍江宏昌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2008年至今任七臺河市律師協(xié)會副會長,2014年12月至今任寶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閆玉昌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寶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規(guī)定的不得擔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2、征集人目前未因證券違法行為受到處罰,未涉及與經濟糾紛有關的重大民事訴訟或仲裁。
3、征集人與其主要直系親屬未就本公司股權有關事項達成任何協(xié)議或安排;其作為本公司獨立董事,與本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主要股東及其關聯(lián)人之間以及與本次征集事項之間不存在任何利害關系。
(二)征集人對表決事項的表決意見及理由
征集人作為公司的獨立董事,參與了公司于2017年8月27日
召開的第四屆董事會第八次會議和2017年9月8日召開的第四屆董
事會第九次會議,并對《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
(修訂稿)及摘要》的議案、《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實
施考核管理辦法》的議案、《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辦理股權激勵相關事宜》的議案均投了同意票,同時發(fā)表了獨立意見,認為:因公司《寶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及摘要中的激勵對象及授予數(shù)量需作調整,公司董事會薪酬與考核委員會根據調整后的激勵對象名單及授予數(shù)量制訂的《寶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修訂稿)》及摘要內容符合《公司法》、《證券法》、《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及規(guī)范性文件的規(guī)定;實施本次修訂后的激勵計劃有利于公司的持續(xù)發(fā)展,不存在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利益的情形。
二、本次股東大會的基本情況
關于本次股東大會召開的詳細情況,具體內容詳見公司于
2017年8月29日披露在《上海證券報》、《中國證券報》、
《證券時報》和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上的臨
2017-081號公告和2017年9月12日披露在《上海證券報》、
《中國證券報》、《證券時報》和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
(www.sse.com.cn)上的臨2017-097號公告。
三、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據我國現(xiàn)行法律、行政法規(guī)和規(guī)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規(guī)定制定了本次征集投票權方案,其具體內容如下:
(一)征集事項
由征集人向公司全體股東征集公司2017年第五次臨時股東大會
審議的股權激勵計劃相關議案的委托投票權:
序號 議案名稱
1 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修訂稿)及摘要
2 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
3 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辦理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相關事項
(二)征集對象:截至2017年9月14日交易結束時,在中國證
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記在冊并辦理了出席會議登記手續(xù)的公司全體股東。
(三)征集時間:2017年9月15日、2017年9月18日(上午
9:30-11:30,下午13:30-17:00)。
(四)征集方式:采用公開方式在《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和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上發(fā)布公告進行委托投票權征集行動。
(五)征集程序和步驟
1、按本報告書附件確定的格式和內容逐項填寫獨立董事征集投票權授權委托書(以下簡稱“授權委托書”)。
2、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董事會秘書辦公室提交本人簽署的授權委托書及其他相關文件;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權由公司證券部簽收授權委托書及其他相關文件:
(1)委托投票股東為法人股東的,其應提交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法人代表證明書原件、授權委托書原件、股東賬戶卡;法人股東按本條規(guī)定提供的所有文件應由法人代表逐頁簽字并加蓋股東單位公章;(2)委托投票股東為個人股東的,其應提交本人身份證復印件、授權委托書原件、股東賬戶卡;
(3)授權委托書為股東授權他人簽署的,該授權委托書應當經公證機關公證,并將公證書連同授權委托書原件一并提交;由股東本人或股東單位法人代表簽署的授權委托書不需要公證。
3、委托投票股東按上述要求備妥相關文件后,應在征集時間內將授權委托書及相關文件采取專人送達或掛號信函或特快專遞方式并按本報告書指定地址送達;采取掛號信或特快專遞方式的,到達地郵局加蓋郵戳日為送達日。
委托投票股東送達授權委托書及相關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為:
聯(lián)系地址:黑龍江省七臺河市新興區(qū)寶泰隆路16號公司五樓會
議室
收件人:王維舟、唐晶
聯(lián)系電話:0464-2915999、2919908
傳 真:0464-2915999、2919908
請將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東的聯(lián)系電話和聯(lián)系人,并在顯著位置標明“獨立董事公開征集投票權授權委托書”字樣。
(五)委托投票股東提交文件送達后,經律師事務所見證律師審核,全部滿足下述條件的授權委托將被確認為有效:
1、已按本報告書征集程序要求將授權委托書及相關文件送達指定地點;
2、在征集時間內提交授權委托書及相關文件;
3、股東已按本報告書附件規(guī)定格式填寫并簽署授權委托書,且授權內容明確,提交相關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權委托書及相關文件與股東名冊記載內容相符。
(六)股東將其對征集事項投票權重復授權委托征集人,但其授權內容不相同的,股東最后一次簽署的授權委托書為有效,無法判斷簽署時間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權委托書為有效,無法判斷收到時間先后順序的,由征集人以詢問方式要求授權委托人進行確認,通過該種方式仍無法確認授權內容的,該項授權委托無效。
(七)股東將征集事項投票權授權委托征集人后,股東可以親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會議,但對征集事項無投票權。
(八)經確認有效的授權委托出現(xiàn)下列情形,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辦法處理:
1、股東將征集事項投票權授權委托給征集人后,在現(xiàn)場會議登記時間截止之前以書面方式明示撤銷對征集人的授權委托,則征集人將認定其對征集人的授權委托自動失效;
2、股東將征集事項投票權授權委托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行使并出席會議,且在現(xiàn)場會議登記時間截止之前以書面方式明示撤銷對征集人的授權委托的,則征集人將認定其對征集人的授權委托自動失效;若在現(xiàn)場會議登記時間截止之前未以書面方式明示撤銷對征集人的授權委托的,則對征集人的委托為唯一有效的授權委托;
3、股東應在提交的授權委托書中明確其對征集事項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對、棄權中選其一項,選擇一項以上或未選擇的,則征集人將認定其授權委托無效。
附件:獨立董事公開征集委托投票權授權委托書
征集人:閆玉昌
2017年9月11日
附件:
寶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公開征集委托投票權授權委托書
本人/本公司作為委托人確認,在簽署本授權委托書前已認真閱讀了征集人為本次征集投票權制作并公告的《寶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公開征集委托投票權報告書》、《寶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召開 2017年第五次臨時股東大會的通知》、及其他相關文件,對本次征集投票權等相關情況已充分了解。
在現(xiàn)場會議報到登記之前,本人/本公司有權隨時按獨立董事征集投票權報告書確定的程序撤回本授權委托書項下對征集人的授權委托,或對本授權委托書內容進行修改。
本人/本公司作為授權委托人,茲授權委托寶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閆玉昌先生作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寶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五次臨時股東大會,并按本授權委托書指示對以下會議審議事項行使投票權。本人/本公司對本次征集投票權事項的投票意見:
序號 議案名稱 同意 反對 棄權
1 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修訂稿)及摘要
2 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
3 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辦理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
激勵計劃相關事項
備注:委托人對上述議案的行使表決權(請在相應的表決意見項下填寫“股票數(shù)”)
注:授權委托書剪報、復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單位委托須加蓋單位公章。
如委托人無在本授權委托書中就上述議案表明委托人的表決意見的,則委托人在此確認:委托人對受托人在此次股東會上代委托人行使表決權的行為予以確認。受托人無轉委托權。本委托書有效期至本次股東大會結束止。
委托人姓名(名稱):
委托人身份證號碼(營業(yè)執(zhí)照號碼):
委托人股東賬號:
委托人持股數(shù):
委托人簽名(蓋章):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證號碼:
受托人簽名: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受托人的身份證復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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